(1)这部戏投资只有3300万美元,在好莱坞属于名副其实的B级片体量,但全球票房达到2.5亿美元,北美首周三天票房3300万美元,还不是靠着口碑慢慢增加,而是在9月冷档期一上映就高开,首周票房直接登顶。在当时好莱坞电影来说,属于独一份。
(2)为了请成龙拍这部戏,导演布莱特拉特纳从洛杉矶飞到南非,行程花了26小时,因为当时成龙正在当地拍《我是谁》。布莱特拉特纳的诚意,最终打动了成龙。
(3)1999年DVD刚在北美问世不久,《尖峰时刻》是北美年度DVD销售榜第14名。
(4)成龙很看好陈小春,所以《尖峰时刻》里的黄毛起初想找陈小春来演,如果陈小春当时拍了,一定会有更多的好莱坞电影对他发出邀请,也看出成龙努力将香港演艺人士推向海外的热心。
(5)《尖峰时刻》迄今也是北美武术/动作类型电影票房前三,值得一提的是,前四都被成龙包揽,就是《尖峰时刻》三部曲和《功夫梦》。
(6)拍《尖峰时刻》第一集,成龙片酬500万美元,分红600万美元,拍摄第二集时,公司提出他可以拿2000万美元片酬,但他选择减500万美元,条件是1500万美元片酬+15%的gross分红,最终《尖峰时刻2》光北美票房分红就拿到2000万美元,加上北美外市场600万美元,一共分了2600万美元,还没算碟片和录影带分红。
(7)布莱特拉特纳在《尖峰时刻》之前,曾与克里斯塔克合作了一部《超级轰天雷》,但投资2500万美元,全球票房只有4800万美元,属于亏损,可见克里斯塔克扛男一号并不受欢迎;但《尖峰时刻》有了成龙,北美和海外票房更增加了1亿美元。所以谁才是这系列的核心,一目了然。
(8)就因为(7)的原因,布莱特拉特纳说,如果没有成龙,《尖峰时刻》很大可能是没法开拍的,因为投资方也是冲着成龙。
(9)成龙拍《尖峰时刻》时,特意在合同里注明“必须有说话的权力”,也就是导演不能单独决定一场戏是否通过,成龙觉得不满意也能提出再来一次。所以现场成龙戏份(尤其动作场面),其实是成龙和导演一起拍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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